当前位置: 主页 > 解答实务 >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如何处理?

时间:2011-05-05 10:1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未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如何处理?
解答: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标准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货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具体可表述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货款利率计算。”
对于违约金标准的确定,一般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其自行约定,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由其自行协商一个标准。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则要考虑:一是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可以参照实践中的一般性标准予以调整;二是对于违约金标准过低,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的,可以予以适当调高;三是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则在判决时可以不判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