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动态 >

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5-03-16 10: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3日发布消息说,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副厅级),当日被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佳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折合人民币2800余万元及美元1万元。

  资料显示,沈佳出生于1959年,内蒙古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2009年8月起任案件审理室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4年12月8日发布消息称,沈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