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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职法官不得在原法院代理案件

时间:2011-03-29 13: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 ? 记者李松 黄洁 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长会今天提出,全市法院要将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将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法院退休调离人员,离职两年内不得在本市法院代理案件,两年后不得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此外,从法院内部来说,法院各级领导干部都不得

  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长会今天提出,全市法院要将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将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法院退休调离人员,离职两年内不得在本市法院案件,两年后不得在原任职法院代理案件。

  此外,从法院内部来说,法院各级领导干部都不得超越职权过问案件,不得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过问案件,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也不得私下为转递诉讼材料,法院人员不得违规拖延评估、拍卖等工作手续的办理。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将推进廉政监察员工作,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接受群众的渠道,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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