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两江新区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措施》。
该措施要求,要加强前瞻性司法政策研判,深入研究两江新区创新发展中的新型经济社会关系,进一步统一两江新区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适时出台司法政策服务重点领域建设,保障和促进两江新区创新发展。
该措施提出,要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准确适用准据法。措施里规定,要健全金融审判机制,探索设立金融审判庭。要创新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支持渝北区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要联动化解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加强两江新区内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和人员配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巡回法庭或审务工作室。同时,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与两江新区相关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有效制裁逃避、规避、抗拒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