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新闻 >

QQ结识五旬阔太太 性爱录像敲诈陷囹圄

时间:2011-04-25 10:5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近日,江苏赣榆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性爱录像为要挟索款370万元人民币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目前正在服刑中。 2009年1月份,33岁的被告人田某某通过QQ认识了51岁的“阔太太”宋某某,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间,宋某某除付给田某某现金


  近日,江苏赣榆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性爱录像为要挟索款370万元人民币的敲诈勒索案,人田某某被判处三年六个月,目前正在中。

  2009年1月份,33岁的被告人田某某通过QQ认识了51岁的“阔太太”宋某某,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间,宋某某除付给田某某现金107000元外,还答应为其买房买车,被告人田某某担心陈某某失信,遂用微型摄像机将其与宋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私自录像后保存,以便日后索要。

  2009年12月4日,被告人田某某通过QQ向宋某某传送拟制的协议书一份,内附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录像截图照片,以将该内容公之于众为要挟,向陈某某勒索人民币370万元。2009年12月10日陈某某向警方报警,田某某的计划未能得逞。

  考虑到被告人田某某属,且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以上。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