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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公司筹建银行需融资 骗取借款85万领刑11年

时间:2015-08-27 15:0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数额巨大的合同诈骗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黄生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财保”)鹰潭支公司调至宜春支公司上班。2014年1月,黄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郑龙。黄生因炒黄金、白银亏损严重,急需用钱,遂对郑龙说“安邦财保江西分公司要在宜春筹建银行需要融资并可支付利息”。郑龙朋友刚好有些闲钱,又听到是保险公司融资,遂答应借钱。同年2月至5月,黄生制作了虚假的公司授权委托书,并以公司的名义先后与郑龙朋友签订5份借款协议,共计借款95万元。签订协议后的几个月,黄生还能按时支付利息,6月份就没有支付利息了,郑龙及其朋友感觉不对劲,遂到黄生公司咨询,得知公司并没有要筹建银行。郑龙知道被骗后,遂到派出所报案。至案发时,黄生共支付了近10万元的利息。

法官提醒,借钱时不能被高额利息所诱惑,一定要弄清楚借款方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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