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动态 >

受人指使贩卖毒品0.5克 触犯刑法被判刑

时间:2014-09-24 10:3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蒋某受刘某指使贩卖毒品给他人,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蒋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4月28日22时许,刘某接到一名吸毒人员张某求购毒品的电话后,便电话联系朋友蒋某,让其帮忙将毒品(0.5克)交易给张某,并承诺给一定的好处费,蒋某按照刘某的指示在城区某社区一商店门口将0.5克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张某,获得毒资200元。当毒品交易完成后,被告人蒋某被得到消息的公安人员逮了个正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帮助刘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在共同犯罪中,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蒋某自愿认罪,并能如实供述,酌情从轻处罚。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