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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骗财骗色获刑13年

时间:2011-03-29 13: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多次冒充国家安全局、外经贸委部门工作人员、成功商人等,屡屡通过电话交友热线、网络聊天等途径,先后搭识10多位中年女性,既骗钱又骗色的孙力,共骗得86.88万元。静安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孙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今年44岁的

  多次冒充国家安全局、外经贸委部门工作人员、成功商人等,屡屡通过电话交友热线、网络聊天等途径,先后搭识10多位中年女性,既骗钱又骗色的孙力,共骗得86.88万元。静安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孙力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人民币1.3万元。

  今年44岁的孙力,1992年因犯有诈骗罪,被判2年半徒刑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6年6月至2009年12月间,孙力通过电话交友热线、网络聊天等途径先后搭识中年女性杨某、高某、吴某、刘某等多人,孙力先后冒充国安局、外经委工作人员和成功商人等身份,编造母亲手术需要医药费、帮助购买政府内部基金,投资生意需资金周转,到中纪委反映情况及请领导吃饭疏通关系等虚假理由,共计骗取多名女性钱财86.88万元。

  多名受害人纷纷指认孙力,被他获取了联系方式后,就会天天遭遇穷追猛打的手机骚扰。从案卷卷宗发现,这些被害女性的年龄大多为40岁左右的单身“新上海人”,尽管事业上小有成功,但在情感上仍处于“空缺状态”。当有成功异性对她们“嘘寒问暖”后,往往会迷失方向。

  法院认为,孙力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身份,通过电话交友热线、网络聊天等途径搭识多名女性,进而以谈恋爱为名,骗取这些女性的信任,再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孙力的行为同时违反刑事、民事法律法规,既应承担,也应承担民事责任。若以追究民事责任来取代刑事责任,就会导致放纵犯罪。

  孙力称部分借款已得到民事的确认,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对此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遂做出上述判决。(李鸿光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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