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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立首个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

时间:2011-09-21 14:3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19日设立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据了解,这是浙江省法院系统首个专门为环境保护设立的法律审判机构。

  莲都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周山丹告诉记者,今后,莲都区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一审案件,都将由审判中心的法官负责审理。

  与此同时,莲都区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只要环境保护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立即予以受理,并优先予以排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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