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分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巡查工作。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和甘肃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德刚分别会见了张建南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
在浙江高院、河南高院和甘肃高院召开的党组汇报会上,张建南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的背景及过程、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任务及方式,并对圆满完成此次巡查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张建南要求,司法巡查组和被巡查法院要充分认识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巡查工作要与人民法院当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升被巡查法院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被巡查法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巡查组的工作,并以此次司法巡查为契机,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和甘肃高院院长梁明远分别向司法巡查组汇报了2008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此次赴浙江高院、河南高院和甘肃高院的司法巡查组组长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高院原院长陈旭、甘肃高院原院长郝洪涛和河南高院原院长李道民担任。在为期20天的巡查期间,巡查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相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走访相关单位、与相关人员个别谈话、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对三个高院及其辖区法院进行暗访检查等方式开展司法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