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至21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二届中国执行论坛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出席论坛并讲话。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要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项具有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决定性意义的工作,不断改革体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实现执行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性保障。
江必新指出,执行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执行制度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要求的实际行动,是人民法院严格执行“两为”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行工作难题、开创执行工作崭新局面的根本依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须高度重视。
江必新强调,完善执行制度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第一,既要全面关照又要突出重点;第二,既要着眼当下又要谋划长远;第三,既要从严规范又要充分保障;第四,既要大胆借鉴又要注重实效;第五,既要有效规制又要维护权益。完善执行制度,治标之策是要解决规避执行问题、权益保护问题、消极协助执行问题、执行人员行为规范问题等,治本之策是建立健全破产制度、保险制度、信用制度、救助制度等。通过标本并治,切实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和各项制度,有力保障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