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会见了来访的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一行。
张军向客人介绍了内地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有关情况。1997年,内地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人民法院由此进入制度和机制创新的全面发展阶段。2010年,内地法院在推进量刑制度改革、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立案信访窗口制度建设、加强司法公开、完善法院经费保障体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张军向客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内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今后,内地法院面临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就更为繁重、更加紧迫,具体表现在确保法律实施的任务越来越重、确保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越来越大。内地人民法院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会继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司法协助已经顺利地进入了规范化的运作轨道,双方通过共同签署文件开展的司法协助有力地推动了两地互涉案件的审判及执行工作,解决了两地人民的一些实际问题,这是两地共同乐见的幸事。
黄仁龙感谢张军副院长的会见,双方还就两地司法协助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