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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做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准备工作

时间:2011-04-25 10:5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于2月25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这部具有重要意义的刑法修正案得到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日前召集最高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各刑事审判庭、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于2月25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这部具有重要意义的刑法修正案得到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日前召集最高人民法院分管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各刑事审判庭、研究室的负责同志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抓紧做好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刑法修正案(八)是自1997年刑法通过以来,立法机关对刑法所作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修改,也是首次、较大幅度涉及刑法总则规定的一次修改。张军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司法机关应当抓紧做好宣传、培训和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拟于3月下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亲自授课,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希望各地法院结合本地实际,以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形式就刑法修正案(八)展开学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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