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国庆节临近,8天长假加上国内高速公路首次启动“免费大餐”,不少市民打算长假租车出去游玩,汽车租赁公司的生意火爆,这真可谓是“一车难求”。一些租车公司开始设置“租期”等门槛,短期不租、预付租金……对此,律师提醒市民,尽量选择正规租车公司,以避免遭遇纠纷。
面对租车市场的火爆,除了租金上涨外,租车公司在租车的门槛、违约金等方面变得更加严苛。一些租车公司将3天以下的租车者拒之门外,租期至少要求4天以上,甚至要求租满7天,同时要求预付前3天租金甚至订单全额。
“很多公司都要求,租车的天数要在4天以上,个别公司都要求7天。”准备租车的刘先生说,个别租车公司规定假期期间,如果客户提前换车,租金仍要按原定租期收取。另外对于不能按时交付所租车辆,也需要缴纳比平日更为高昂的罚金。
面对可能出现的车型与预订不符、事故后赔偿责任不明、租车公司司机迟到、客户服务混乱等问题,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张学凯律师提醒,市民租车应选择证照齐全,有合法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留意合同条款,对限制承租人权利,免除或减轻出租人义务的条款应尽量要求删除或修改。
另外,租车市民应租赁保险手续齐全的车辆,如果发现车辆缺少某项重要保险或保险已到期,应拒绝接受。因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而车辆没有保险的,汽车租赁公司会将全部赔偿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
此外,交车时消费者要检查车辆状况和随车证件,双方共同填写验车单,仔细填写车辆的车况、外观、内饰等,对于车辆有损坏或有瑕疵的地方,应事先填写在验车单中,以免还车时租赁公司主张是消费者造成的车辆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