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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立法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

时间:2012-07-18 13:3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关系民生,目前全市已建成203家标准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5000余个居民综合文化活动室,基本完成设施的全覆盖,然而在很多软环境上仍有不少问题。《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草案)》已提交本月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同时,缺乏专业人才;由于没有工资待遇等基本政策保障,社区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着专业人才引不进也留不住的境况;而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出租的现象也仍然存在———本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在即将提交审议的《规定(草案)》中,对经费投入问题、设施建设和设置、服务内容及要求等重点内容都做了相关规定。比如经费投入,它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重要的保障措施,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因其公益性而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在经过实地调研后,《规定(草案)》明确了政府财政经费的投入要求,通过立法将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市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目前,全市203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对基本服务项目都实行了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的基本服务项目具体包括:普通借阅、文献预约借阅,讲座、展览、参观等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音乐会、群众团队表演等群众文艺演出活动,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体育健身项目等。《规定(草案)》也进一步明确了本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免费项目,同时还规定了实行低收费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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