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法委书记:政法队伍权力滥用肯定要出问题
2012年3月10日9:00,全国人大代表刘光磊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就“社会管理创新”这一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建设亲民、爱民、为民的政法队伍,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型政法机关,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效保证。所以也想让您谈一谈重庆有哪些具体做法,收到哪些成效? 刘光磊:在加强社会管理的同时,我认为对管理的主体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各个方面的建设,具体来说就重庆而言,这一支政法队伍,还包括其他的执法队伍,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力军,因此建设好这支队伍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最近几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首先第一点,这支队伍是为谁服务?我的观点就是要做到亲民、爱民、为民。 我们是党的政法队伍,根本宗旨要充分体现在这三个方面,要做到既要亲民,又要为民、爱民,这三者之间是很严密的逻辑关系,把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努力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把它很好的结合起来,不可分割。 在队伍建设上,首先我们还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宗旨意识的教育,广大政法干警和执法队伍承担的责任,你的工作,你的职责就是为了老百姓,这个方向要明确。 第二,我们把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推到更高的层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最近几年,市委专门出台了文件,制订了6条禁令,对全体政法干警起到了一个严格的约束行为、规范行为的规定,这是6条禁令。广大干警会自觉的服从这个规定,从而有了一条高压线,不敢去触摸。政法队伍本身就拥有一定的权力,这些权力的使用要规范,不能滥用,如果出现权力滥用,肯定就要出问题。 第三,在亲民、爱民的一些举措上我们也做了大量工作,要学雷锋,弘扬红岩精神,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每年1月份搞“爱民月”活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去年我们也创建了“阳光政法查询监督平台”,全市搞了5000多台,下一步要搞到8500台,把我们政法工作交给群众来评判,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要,比如说打官司进展到什么程度或者说是否公证,让群众来加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