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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洪兴帮”涉黑案公审 黑老大13岁组建黑帮

时间:2012-01-21 14:03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17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项罪名,对张晓东及其“洪兴帮”成员共36人提起公诉,公开审理寻甸“洪兴帮”涉黑案。记者发现,36名被告人中,9成以上的都是“80后”,甚至“90后”。“洪兴帮”的头目张晓东外号“山鸡”,今年28岁。张晓东及“洪兴帮”的骨干马景文、李红伟等人均是同窗校友。

  现场

  家属当庭想打被告人

  “洪兴帮”36名被告中,很多以前是同学。他们上初中的时候相识,毕业后虽有短暂的分离,但为了共同的目的他们再次相约一起。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们再次相遇的机缘无疑是“洪兴帮”。

  昨日上午9点30分,昆明中院大法庭坐满了旁听群众,每个进入法庭的旁听群众,需要经过严格的安检才能进入法庭。张晓东等36名被告人押进法庭时,还面带微笑,扫视了法庭一圈。大部分被告人显得很年轻,几乎都是30出头的青年。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指控的黑老大张晓东拒不认罪,公诉人在发问时,张晓东大多回答:“不知道或者不清楚。”

  中午休庭时,法警把被告人押出法庭时,几名家属情绪激动,当庭大哭,冲到审判区,准备动手打被告人,法警及时制止,被告人才免遭皮肉之苦。

  指控 称霸一方有组织违法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张晓东组建的“洪兴帮”成立于1995年,成立之初有4人,其中两人是张晓东的同学,“洪兴帮”下设3个堂口,分别为青龙堂、猛虎堂和飞鹰堂,并有3个堂主。针对公诉人这一指控,张晓东当庭否认。

  QQ上摆造型吸纳成员

  “根本没有成立过‘洪兴帮’,不清楚还有3个堂口,连堂都没有,何来的堂主呢?我在读初中时,在学校成立一个洪兴足球队,球队成员都是同学。那个时候,我才13岁,怎么可能成为黑老大呢?” 张晓东辩解说。

  公诉人说,2003年以来,“洪兴帮”在寻甸县城及周边学校大肆发展组织成员,并通过互联网、建立QQ等对“洪兴帮”进行宣传,在QQ上“摆造型”吸纳组织成员,宣扬组织的威风事迹。

  案发源于网吧命案

  起诉书称:2010年5月23日,寻甸县一网吧发生一起命案,警方调查命案中,挖出了“洪兴帮”涉黑组织,警方相继将“洪兴帮”成员抓获归案。

  警方在调查审讯中,挖出了“洪兴帮”的老底,将2003年以来的犯罪事实查出来,主要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违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方面的犯罪事实。

  坐在涉黑金字塔顶端的是张晓东,骨干成员有其同学李红伟、马景文等9人,该组织成员固定,层次分明,组织主要依靠低价收购公司,安排“洪兴帮”成员徐正松等人进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为组织提供经济支持。

  “洪兴帮”不仅在寻甸影响力大,还把“业务”发展到昆明市区、嵩明等地,主要靠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暴力讨债。

  公诉机关认为,“洪兴帮”在寻甸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组织、策划、指挥积极参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死亡,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追究张晓东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辩护 张晓东涉黑犯罪不能成立

  “当时我们都还很小,李红伟和徐正松是我的同班同学,初中毕业后,各自有了自己的发展,后来我从烟厂出来,为了开公司大家聚到了一起。我们没做过违法犯罪的事。”仅有高中文化的张晓东,法庭上口齿伶俐,逻辑清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涉黑,张晓东矢口否认。

  张晓东的初中同学徐正松被指掌管财政大权。对此,张晓东本人不认可,他说:“他很少在工地上,加上信赖徐正松为人处事,就把工资和工地上的一些开销由徐正松代为发放。这不该是犯罪。”

  只承认非法拘禁和私刻公章

  面对“洪兴帮”黑老大的指控,张晓东说:“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洪兴帮’这个组织,在上初中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立过洪兴足球队,36名被告人中,除了有几个初中同学外,其他的被告人都不认识。”

  公诉人问:“洪兴帮在寻甸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名气?他们都叫你老大。”

  张晓东说:“他们怎么叫,叫不叫我老大,我自己很清楚,洪兴帮不是我的,我怎么知道它有那么大的名气,我在当地没听说这个帮派。”

  公诉人反驳:“在指控的洪兴帮在寻甸的一些犯罪事实中,你(张晓东)到现场,大叫自己的名字,对方出于对洪兴帮的威望,听见名字就跑了,难道洪兴帮在当地没有名声?”然而,张晓东给出的解释是:“我大叫自己的名字是怕对方打错人。”

  法庭上,张晓东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涉黑犯罪行为都不是事实。他只承认自己非法拘禁过人和私刻公章。

  “黑帮不可能由孩子掌管”

  张晓东的辩护律师马军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称,张晓东1995年读初中时成立了“洪兴帮”。而当年张晓东才有13岁,洪兴足球队当年确实踢过球,张的两个同学参加了球队。后来,各自读书去了,洪兴足球队就散了。

  从1995年到指控犯罪事实的起始时间2008年,这段时间被列为黑社会的“潜伏”阶段,这段时间,为何没有公安机关找过张晓东,也没有犯罪事实的指控?所以,公诉机关指控张晓东涉黑犯罪不能成立。

  “按照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张晓东成立‘洪兴帮’时,他才13岁,他的另外两个同学也差不多大,一个黑社会组织,怎么可能由一帮孩子来掌管?他们还是校园里的孩子,不可能是黑社会组织。”马军说。

  “拘禁债务人是为防自杀”

  公诉机关指控张晓东等被告人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打伤受害人。

  “打架时,被动下车,被动停车,被动出手还击。”张晓东用一串被动句来开脱。他称一系列聚众斗殴,酿成的故意伤害案件,都是事出有因。

  对于指控张晓东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他辩解道:“非法拘禁是因债务引发的,对方欠我们的债,债务人同时还欠其他人的债,我们在向债务人要债时,承受不了债务压力的债务人,拿出农药想喝,以死解脱。我担心债务人想不开喝农药自杀,欠我们的钱打了水漂,所以我们叫债务人到房间里看住,后将债务人放了。”

  “车撞伤对方为交通事故”

  公诉人称,2008年的一起斗殴的事件中,张晓东一方有人向人群投放了汽油瓶,开车逃跑时还撞伤了一名当事人的右腿。后来凑了3万元,给对方做医药费。对此,张晓东认为:“不能认定是故意伤害,车子撞伤了对方,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

  公诉人反驳说,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客观真实,所有的证据都共同指向当事人的伤是由斗殴造成的。

  法庭上,其他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都否认张晓东等被告人涉黑的犯罪事实,他们在上初中时,充其量是几个小混混,不应该跟涉黑社会沾边。

  昨天庭审到下午6点30分才结束,今天上午9点,法庭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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