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青年法官和少数民族法官培训
周泽民出席国家法官学院两期培训班结业式并讲话
2011年12月29日下午,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和第四期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结业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并讲话。
中青年法官培训和少数民族法官培训是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的两项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这两期培训班,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精心设计课程、组织筹备培训,政治部有关部门参与培训座谈,听取学员意见。培训班培训主题鲜明,内容系统丰富,师资力量雄厚。
培训班在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方面,做到了“三突出”:突出政治性。立足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官培训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提高学员履行审判职责能力。突出实效性。邀请了新法律法规、新司法解释的起草者给学员讲解立法精神、适用方法,确保学员能够及时把握立法原意,准确适用。突出针对性。在少数民族法官班上,特地设置了“民族宗教单元”,邀请民族、宗教问题专家,讲授我国民族宗教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到了“按需培训”。培训班创新培训方式,教学形式灵活多样。两期培训班都积极推行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
周泽民结合最近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队伍建设座谈会会议精神,就中青年法官和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提出了意见,指出大力培养中青年法官是确保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根本所在,并要求参训法官把握时代形势,坚定理想信念,明确职责使命,深入学习并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努力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作出贡献,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定的建设者、捍卫者。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主持了结业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有关人员以及培训班学员170余人出席了结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