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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警方提醒:春运购票谨记“四要四不要”

时间:2011-12-21 11:25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2012年元旦、春节两节临近,车票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春运期间,火车票实行实名制购票,并首次实行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电子支付票款等新的售票方式。对此,铁道部公安局特别提醒广大旅客,购票乘车要做到“四要四不要”。

  “四要”是:购买火车票时一定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在正规场所购票;一定要检查自己的“票、证、人”是否一致;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火车票。

  “四不要”是:不要从不认识的人或票贩子手中购买火车票;不要使用假证购票;不要将身份证等证件随意借与他人使用,以免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人员利用;不要轻易相信互联网上的代购、代办火车票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铁道部公安局治安处处长王洪生表示,当前,全国铁路警方正在开展打击票贩子的“猎鹰战役”。与此同时,铁路警方将延伸服务宣传范围,组织力量深入大专院校、农民工及流动人口主要聚集地、建筑工地以及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等场所,实行“面对面”服务宣传,告知各项安全提示。铁路警方还在各地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旅客投诉,对获取的倒票线索,将组织“猎鹰”小分队循线追踪、穷追猛打,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挤压票贩子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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