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近日组织该省检察机关对2010年以来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初核。
针对排查发现的移送自侦部门线索反馈及实名举报答复不及时,举报奖励和初核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山西省检察机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线索反馈工作机制。建立督查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向举报中心回复举报线索处理情况。二是积极开展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专项基金账户,同时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加强保密措施。三是大力推行举报线索网络化管理,实现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之间线索分流移送、线索查询、催办督办、结果反馈、监督制约的信息化管理。
2010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举报线索6686件,分流自侦部门3530件,转其他部门31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