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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办法开始试行

时间:2011-11-30 10:3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昨天(11月29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开始试行。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应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在一个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不过,有部分社区事务中心还没有开始受理市民的登记。

  昨天中午,记者在嘉兴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人户分离登记手续时,工作人员一脸茫然;曲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上午已有市民前来咨询,但他们还没有接到如何办理登记的通知。曲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人表示,“现在没有接到通知,究竟是哪里受理,我们也不太清楚。”

  华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称,目前尚未开始办理该项业务,也无法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对于市民希望办理人户分离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也不太清楚。虽然,工作人员表示听说过街道服务中心要承担“人户分离”的登记工作,但具体何时启动仍不得而知。

  对此,市人口管理办公室表示,将加快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近期会推出一系列措施保障登记工作的进行。实行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目的是支撑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动拆迁安置、征收房产税等事项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的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市相关部门提供与民生有关的服务事项时的验证。

  据悉,2010年上海人户分离人口已达384.14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7.4%。此次出台居住地登记的规定,正是为了均衡和有效配置资源,推进居住地管理及服务,“人户分离登记”也有助于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有助于保障民生工作的开展。

  试行办法规定,如果在非实际居住地办理登记,骗取相应居住地服务事项的将受处罚,而对于不登记的情况则没有强制措施。因此,一些人户分离的市民表示,“没必要去登记”。有不少白领提出,由于工作原因,很可能错过每天的办理时间,是否可以请居委工作人员“送表上门”。对此,市人口办回应,会联合多家部门加强宣传,并将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市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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