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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红豆猥亵儿童案宣判 获刑四年

时间:2011-11-28 10:28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歌手红豆猥亵9名儿童再入狱法院披露详情


  河北省三河市法院26日透露,歌手王立勇(艺名红豆)猥亵儿童案在三河市法院已经宣判。该院依法对王立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判决已经生效。

  三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于2008年3月份至2009年9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园、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及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的某旅店等地,以亲吻、口交、鸡奸等方式分别多次对王某某等9名儿童进行猥亵。

  法院另查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书,以猥亵儿童罪判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4年5月20日王立勇被假释释放。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立勇为一己私欲,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康成长,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王立勇在假释期满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另鉴于,被告人王立勇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还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王立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判决后,被告人王立勇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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