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5+2”人才培养机制培育高素质法官人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5+2”人才培养机制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地方法院、上海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的法官和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5+2”人才培养机制由5项人才培养制度和两项重要举措构成。5项人才培养制度即:调研助理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法官轮岗交流制度、庭长助理制度和中层干部培训制度;两项重要举措即:党组巡察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5项人才培养机制,属于工具理性层面的人才培养手段与方法;而党组巡察和法院文化建设,属于价值理性层面的两项重要工作,赋予5项人才培养机制良好的组织保障、文化氛围与价值取向。各要素之间环环相扣,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该院院长王信芳介绍道。
“5+2”人才培养机制,为该院培育了一批高素质法官人才。据了解,该院干警总数为476人,硕(博)士研究生达239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1%,同时,涌现出全国知产审判专家吕国强、上海法院专家型法官林晓镍等多名审判业务专家型人才。法官每年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200余篇,有33件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载,该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会议采取代表发言和专家点评的方式对该项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人才是兴院之本、强院之基、发展之源。推行“5+2”人才培养机制,对于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提升审判质量、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具有良好的实践效果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