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发出通知,要求部机关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通知指出,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近年来,部机关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形式和方法,如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组织执法质量服务队到一线服务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完善。要在深入总结“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采取建立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形式,广泛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真情倾听意见,主动解决问题。要组织引导机关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积极到基层所队,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方蹲点、锻炼,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赴基层的同志要充分利用锻炼机会,了解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切实增强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主动性。要围绕基层民警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为改进机关工作、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出谋划策。
通知强调,部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把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列为民主评议党员和群众评议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机关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模范遵守“五条禁令”等各项纪律。要将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及时总结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