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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最大贩毒集团两首犯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1-11-10 11:0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陕西最大贩毒集团两首犯被执行死刑开假警车持枪贩毒


  曾开着假警车,怀揣真手枪,嚣张地进行武装贩毒的陕西省最大贩毒集团两首要分子马廷智、阎伟,因贩卖毒品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在陕西省子洲县被执行死刑。

  检察机关指控:以马廷智、阎伟为首的贩毒集团,从2007年起,在阎伟等人的纠集下,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期间,阎伟等人经密谋和周密的策划后,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后阎伟等多名毒贩筹集毒资,议定由阎伟负责出卖毒品,获利后阎伟占50%的股份。随后,同案的王治平等毒贩联系了上线毒贩宁夏同心县的马廷智,以每克180元至220元的价格,从宁夏银川等地购入海洛因,又以每克380元至400元的价格在宁夏盐池县、宁陕交界的307国道、子洲县城郊等地出卖。期间拓鹏、马兆贵、马永刚等人也陆续加入该贩毒集团,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贩毒活动,从中获利数百万元。庭审查明,为了逃避抓捕,阎伟等人竟然开着假警车,持枪进行武装贩毒。破案后,公安人员从阎伟身上现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55.8克,六四式手枪一把,子弹4发。

  陕西省榆林市法院经审理经并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定,该贩毒集团先后贩卖毒品海洛因2.305公斤。其中首要分子马廷智、阎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马兆贵等三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王治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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