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促进法院裁判统一途径主题
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在京开幕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国家法官学院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联合举办的“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11月7日在国家法官学院开幕。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位中国法官与来自德国各州高等法院的16位法官出席开幕式。 研讨会为期5天,与会人员将采取圆桌会议形式,围绕“促进法院裁判统一的途径”主题,分别就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个案争议是否存在冲突(当前的争论)、法官独立性(兼顾法律约束与纪律监督)、法官的培训与进修、最高法院判决的约束力(确保判决一致性的理论与实践)、裁判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方法、案例指导制度(兼论量刑指南)、既判力原则与既判力的中断等7个专题进行研讨。 记者获悉,为了使德国法官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的成就,国家法官学院将在会议期间安排与会德国法官参观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旁听庭审。 “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是中国和德国两国政府间开展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合作项目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下属国家法官学院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合作实施“中德法治国家对话”合作项目的一项重要活动。自2008年开始,“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每年举办一次,轮流在德国法官学院和我国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本期研讨会是国家法官学院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联合举办的第四期“中德法官交流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