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执行威慑措施落实反规避执行
陕西67个法院实现无执行积案
今年以来,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强力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开展。此项活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已有67个法院实现“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目标。
为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陕西高院进行了调研,发现有部分无财产退出执行程序案件仅采取了“四查”,并采取了一些强制执行措施,但没有落实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执行威慑措施,遂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采取查封措施948次,冻结730案次,扣划741案次,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90次,罚款69人,对596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829案次,媒体曝光459案次,限制高消费47人,限制出境14人,搜查92人次,对16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