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来,重庆市11334人因职务犯罪被查办,其中县处级干部1686人、地厅级干部98人。”9月21日下午,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胜才到市委党校,为620余名党校干部班学员作了题为《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勤政》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报了一连串有关职务犯罪的数据,告诫学员面对不良诱惑,一定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亲情账”,克制贪腐之心,或许就能克制贪腐之心。 在两个小时里,陈胜才不仅介绍了1998年至2010年该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职务犯罪的特点—— 特点之一:窝串案突出涉案金额大
陈胜才介绍,当前职务犯罪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各行各业、自上而下均有涉及。既有市级主管部门,也有区县党政机关、部门、街道、乡镇、村社、公司企业等众多单位;既有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也有会计、出纳等一般岗位上的人员,还涉及农村基层组织的村长、社长等。 “窝串案件愈显突出是职务犯罪的又一特点。”陈胜才说,近年查办很多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查一案、挖一串,群体性犯罪极为突出。1998年到2010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11334人。其中,贪污贿赂9686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1648人。被查办的县处级干部1686人,地厅级干部98人。最近几年,查办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涉案金额屡次被刷新。在贪污、受贿案中,有的官员涉案金额就高达4000多万元;查办的个人挪用公款案资金更是上亿元。这些案件中,窝窜案较为突出。如蒋勇案涉案16人,其中正厅级干部4人、副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人,涉案金额约4200万元,行贿人超过90人,其中多为房产商。2010年查办的原忠县县委书记廖觉超系列腐败案件,涉案36人,包括正厅级干部1人、副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4人。 特点之二:行政审批环节易生腐败
陈胜才分析说,目前职务犯罪案件最容易出现在工程的招投标环节、行政审批环节。因为在这些环节中,手握实权者往往是某些心术不正的商人的首选“攻击”对象。从近年查办的案件看,行政执法部门如食品药品、规划、国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绝大多数就出在行政审批环节。例如巫山县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先后60余次收受工程承包人等17人的贿赂,共计2226万元,最后被判处死刑。原规划局局长蒋勇(正厅级)等人落马,都是利用行政审批权限收受他人贿赂。 特点之三:贿赂案件占比逐年走高
陈胜才称,重庆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贿赂案,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比例一年比一年高。据统计,2000年,贿赂案只占贪贿案件的33%,到了2010年,该类案件已占据贪贿案件的78.1%,贿赂案件翻了一倍多。贿赂犯罪已成为职务犯罪中最突出的类型,且犯罪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他分析,官场贿赂犯罪呈现五大新手法: ——权力资本化,包括入干股,少投资多收益等。重庆市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信勇与他人共同投资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初始投资1500万元,占股15%。后来,公司发展,需增资扩股7000万元,刘信勇本应按照持股比例追加投资1050万元。但是,他却利用手中权力,一分钱未出,仍以15%的股份份额分钱,最后多分投资收益达2221万余元。此后,刘信勇在与他人合作投资另一房产开发公司时,又采用类似方法,多分投资收益719万余元。 ——权力期权化,事先约定,离职后收钱。杨某在职时为他人牟利,辞职后兑现好处,收受他人贿赂价值300万元的干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自己用权,家人、亲友收钱。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与情妇唐薇共谋,由唐薇成立一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专门为开发商的项目调规,假借提供规划咨询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二人伙同收取17个行贿人1615万余元贿赂。另外,蒋勇还单独受贿181万余元。最后,蒋勇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唐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事后收取感谢费。王某认为事后送礼不是权钱交易,应该不会出事。怀着侥幸心理,在工程招标、拨款、协调关系、子女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事后收取11人15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64万元、欧元5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赌博出资垫底。原经开区主任、党工委书记唐文峰受贿案中,行贿人通过赌博垫底进行行贿,金额高达近100万元。一个行贿人说,唐文峰喜欢打牌,他常叫我陪他打麻将,实际上我本人不喜欢打牌,但碍于情面也只有去陪他打。在打之前,怕唐输钱不高兴,就先给他发一些垫底的钱,每次一般几千至1万不等,有时他输了钱,我赢了钱,怕他不高兴,我也把赢的钱送给他。几年下来,我估计有20万至30万左右。 告诫:算好“三笔账”防患于未然
“聪明的人用别人的教训教育自己,愚蠢的人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别人……”陈胜才告诫学员们,如果手痒,或者正在被人用金钱引诱的,可以自己给自己算“三笔账”,算清楚了,想清楚了,或许就能克制住自己,避免落马。 一是“政治账”。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有的花了几十年,需要倍加珍惜。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轻易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让自己在人生的政治舞台上,不光彩地“谢幕”。 二是“经济账”。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不义之财,或许可以得到一时的潇洒和满足,一旦露出狐狸尾巴,就悔之晚矣。贪污受贿得来的财产除被没收,自己还要受牢狱之苦,现有的工作和待遇会丧失,下半生晚景凄凉,生活无着落,完全是得不偿失。 三是“亲情账”。领导干部平时工作繁忙,孩子的教育和父母的赡养等等都落在亲人身上,是亲人的默默付出在支持着自己的工作。一些领导干部在外面养情人,作风问题生活问题频发,怎能对得起自己的亲人?如果领导干部走上腐败之路,亲人会因此担惊受怕;一旦入狱,则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幸福的家庭就此毁于一旦,亲人还会替你背上腐败的黑锅,被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 另外,陈胜才还建议,要抑制腐败,还需要从制度建设的层面进行。如完善反腐败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查办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高度重视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检察机关严查贿选骗选案件
陈胜才在讲课时称,目前重庆市正在进行县、乡两级换届工作,检察机关将密切关注、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换届中出现的渎职侵权犯罪。 凡是国家工作人员贿选、骗选,破坏选举,具体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违法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以渎职侵权罪严肃查处。陈胜才举例称,原江津市石门镇杨某为了在换届选举中当选,以贿赂、拉关系等方式,委托他人向该镇的人大代表行贿,以非候选人身份当选为该镇副镇长,就被以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了解,听课的620余名学员中,有区县部门领导干部,也有宣传系统处长、乡镇主要领导、国有企业中青年干部。他们听完讲座后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