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9月21日分别到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进行调研。胡泽君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结合各地实际,切实把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当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胡泽君听取了云南省检察院工作汇报,并到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调研。调研中,胡泽君视察了官渡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等,并与该院班子成员座谈,就该院的绩效考评制度、侦防一体化机制等进行了深入探讨。胡泽君对云南省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对下一步工作,胡泽君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着力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六观”,牢牢把握“六个有机统一”的基本要求,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调研,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二要着力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取得更大成效。要深化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要着力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紧密联系检察职能,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四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推动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不断深入。五要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继续深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建设一支学习型队伍。要注重强化自身监督,把做好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在昆明期间,胡泽君与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分别进行了会谈。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陪同胡泽君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