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在安徽省蚌埠市开展司法公开工作集中调研活动,对部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天津等七省、市的21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及相关高院参加了调研活动。
期间,各示范法院分别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两个改革方案及《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并重点对“司法公开的范围和界限”、“裁判文书上网”、“媒体自由与审判权独立”及“民意与司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研讨。 部分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及专家学者应邀参与了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