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立项论证报告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项论证项目。2011年8月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条例》立项论证报告,从立法背景,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重点说明的问题,立法效果的预期评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致认为我市湿地保护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同意立项。
会议指出,制定《条例》,对于依法保护湿地、改善首都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前期调研工作,明确湿地保护原则,创新管理体制,高质量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将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按期完成起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