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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让1人死亡还是让6人陪葬

时间:2011-08-29 10:4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在加紧调查宝钢医院发生的一起火灾案。手术室突发火灾,现场医护人员及时脱险,而一名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则不幸身亡。此事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并质疑医务人员有渎职之嫌。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手术病人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逃生的医生是否负有责任?

  现场还原

  到底事故发生时是什么情形?

  家属:屋内被烟熏黑 院方:医生难以支撑

  据了解,遇难的麻醉病人,其手术于24日晚8时许开始,起火时已接近尾声,当时实施手术的有6名医护人员。

  死者的妹夫王先生说:“先是手术室窗户开始冒烟,接着就有护士跑出来说着火了,后来医生也都跑了出来。我们问病人呢,他们说还在里面。我们想自己进去救,这时候消防队员已经开展救援,我们只能等着。”

  死者的外甥小金在火灭后进了大楼,“我舅舅动手术的那间屋子东西都没有烧到,就是被烟熏得乌黑……”

  出事医院宣传负责人则称,据她了解,失火后,手术室便停电,1名护士去手术区域内的办公室打电话求援,2名麻醉师和1名护士出来试图寻找电筒和灭火器,因烟雾太大不得不撤离。最后还剩下两名医生,而电动手术床不通电时,光靠这两人无法移动。

  “手术室浓烟弥漫,两名医生听到呼吸机还处于工作状态。”该负责人称,这两人希望患者暂时通过管道氧气,及呼吸机辅助呼吸维持,他们则出门求助。“医生遇到了消防队员,表示希望一起进去把病人抬出来。”她说,“但出于安全因素,消防战士劝阻了他们。”

  网络交锋

  指责派 把病人留下就是不对

  不少网民指责当事医护人员。他们认为,就算被全身麻醉的病人动弹不得,现场有那么多医护人员,要在火势较轻时将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也绝非难事。搜狐网友kx752说:“气愤,医护人员只顾自己逃跑,置手术台上病人于不顾,太缺德了。”新浪微博网友张天_zt说:“不管如何努力,把病人留下了,就是不对……烧死和转移过程中的死亡这根本就是本质不同是两码事,这件事我认为医院的责任没得说。”

  维护派 医生性命不保咋救人

  表示理解。新民网“赤峰游客”说:“医生自己性命不保还怎么救人?”

  一位业内网民还发出了“技术帖”:“骨科手术的床有300多公斤,设有电源使用开关,如果手术室起火,断电后床是移动不了的。再者,火灾浓烟首先让人无法呼吸,而且会双目流泪,看不清目标,所以逃命贵在争分夺秒。让一个患者死亡,还是让6个医护人员陪葬?旁人或许很难理解,但作为医生更应该珍爱生命,包括别人的和自己的。”

  专家对垒

  医疗专家:确保患者安全后可撤

  麻醉专家闻教授称,在患者全麻过程中,气管导管的确不能拔出,直到病人恢复自主呼吸为止。至于手术床,传统的可以通过电源开关移动,下面设有滑轮,重量在200公斤以上。设施比较先进的医院,现在改成了底座固定的手术台,没有办法搬动。

  “如果火情的确非常严重,现场医务人员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那么可以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撤离。如果在火势蔓延之前,医生应有所为而不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直接就逃跑了,就应当追究其责任。”闻教授认为。

  法学教授:不能说“抬不动”就跑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认为,医护人员属于特定职责人员,在突发事件中,在履行职责和自我逃生之间,应当最大限度地履行职责。

  汤啸天表示,手术台不能转移、病人身上的器械插管不能移去,这样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依然要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撤离,不能说“抬不动”、“拔不了”就跑了。“手术室里的6个人在走之前,是否确认过器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是否确保其在电源切断后能够持续工作一段时间?这些都需要在事故调查中进一步还原。如果确认过才走,那最多是个意外过失,如果是直接弃之不顾就是渎职,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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