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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律师交往行为 检察院请“公法司”监督

时间:2011-08-15 12:5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近日,成都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 “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作风教育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基层院检察长代表及市检察院分别签订了《遵守承诺书》。

  成都市检察院要求,各基层检察院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和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钱的问题,着力解决和防止以各种名义、各种借口、各种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要针对办案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和环节,重点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进一步改进网上办案系统,完善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动态、适时监督制度。

  据悉,成都市检察院将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把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和加强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请公法司三家对检察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市检察院将加强对重要案件和重要线索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健全提办、交办、参办、协办等机制,带头办理重大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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