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高“四个能力”确保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暨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期两天的云南省检察长座谈会在世界茶城普洱市召开。记者获悉,扎实提高“四个能力”,是云南省检察机关下一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指出:一是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快研究制定主要案件适用宽严政策的标准,发展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特别是对依照法律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务必慎之又慎,充分考虑国情、社情、民情,努力使执法尺度与党的刑事政策、法律规定、人民意愿有机地统一起来。二是要切实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地方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积极参与重点行业治理,加强线索摸排,抓住群众反映集中的职务犯罪开展专项查办工作。要注重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效。以近期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的《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为契机,积极争取省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促成《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早日列入立法规划,推动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三是要切实提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为主线,逐条抓好决议要求的落实,努力开创诉讼监督工作的新局面。突出抗诉重点,强化对政府公共投资、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农民工权益保护、房屋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林权改革、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审查,依法对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并完善抗诉后的跟踪监督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四是切实提高推动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通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会上,王田海检察长重点强调下一步要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要求各级院检察长进一步增强民主决策意识、监督制约意识,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依靠和发挥检委会集体智慧,努力提高检察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服务检委会的质量和水平。 据介绍,今年以来,云南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两强一堡”建设战略部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注意到会议的另一个特点是,为彰显先进,专门邀请了受到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云南省委、政法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