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8月5日,中央政法委量刑规范化督察组对江西省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期间,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观摩庭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陪审员代表座谈等方式,对江西省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面对面地提出了指导。督查组对江西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江西省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政法各部门主动参与、支持、配合改革的自觉性,形成了齐抓共管、全力共为的工作格局,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工作更加规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更加科学,律师的刑事辩护职能得到全面发挥,法院量刑程序更加公开透明、量刑结果更加公平公正。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全省法院审结交通肇事等十五类案件8142件12414人,分别占同期总结案数的66.70%和总被告人数的87.32%,上诉率仅有9.48%、抗诉率仅为0.33%,比试行前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0.21个百分点,二审维持率83.10%,提高近4个百分点,发改率16.90%,下降近4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3月,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8305件12346人(含2010年之前自行试点量刑建议的案件),一审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率达80.89%。
江西省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全省政法机关要以这次中央量刑规范化改革督查为契机,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江西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