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文在内蒙古法院调研时强调
加强对基层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
7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就审判管理工作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林西县人民法院进行调研。
刘学文在听取了内蒙古高院党组关于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后,对内蒙古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内蒙古高院党组对审判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精神,内蒙古高院审管办成立时间虽短,但审判管理工作总体呈现出定位高、步伐快、推进顺利的良好态势,审判管理工作重点突出,上半年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项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看得出审判管理在推进全区法院各项工作中功不可没,全区法院工作正向着“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的目标迈进。
刘学文强调,全区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完善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并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向基层倾斜,重点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指导,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对审判管理经验的及时总结,避免走弯路,促进审判管理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内蒙古高院常务副院长王虎汇报了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内蒙古高院副院长于雪峰及审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