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强调进一步推进精品战略
促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上新台阶
7月31日,全国涉外商事审判庭长座谈会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会议总结了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全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就进一步做好涉外商事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万鄂湘强调,进一步推进精品战略,是当前各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行精品战略是总体要求,是系统工程,既涉及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涉外商事审判的全部过程和所有活动,无论是审理案件、学习交流、调研宣传、廉洁自律等等,都可以纳入其中。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更新观念,强化意识;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到位,真抓实干;突出重点,保持特色;多头并进,多管齐下;宣传引导,确保绩效,使精品战略实施取得新进展,促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上新台阶。
万鄂湘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完善集中管辖制度,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集中管辖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解决办法;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对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审判管理的内涵、原则和方法,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审判、管理与队建之间的关系,努力把新时期涉外商事审判的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促进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有新突破;要通过整合审判力量,进一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规范司法审查工作,确促司法审查案件的质量和公信力,促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新进展。
万鄂湘要求从事涉外商事审判的法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他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要特别注重对我国新加入与批准的国际公约、以及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理解与运用,同时更加注重对审判技能、调解技能、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学习和培养,更加注重调研工作及审判经验的总结和提高;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注重培养和锻炼干部,合理使用骨干力量,人员流动以涉外商事审判队伍的基本稳定为前提,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审判力量与涉外商事审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注重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充实审判队伍,保持涉外商事审判队伍的活力。
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主管领导、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到会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