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院出台《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该院出台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并于日前实施。该《规定》适用于天津市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副职以上领导干部。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监督、权力监督和廉政监督三个方面。监督方式和主要程序是,提拔任用干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