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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开门纳谏促进规范执法

时间:2011-07-27 11: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检察机关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就得履职办案,而且要让百姓看得见办案的社会效果。”7月26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邀请该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等7家省级机关专管执法活动监督的部门领导进行座谈,就检察机关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检察机关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据了解,云南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级院认真部署、多措并举,切实抓好思想发动,扎实开展动员学习。采取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以案析理、辅导报告、演讲交流、网上论坛和播放专题教育影视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进一步端正检察人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结合执法办案,以实际行动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天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旨在广泛征求意见,从中找出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之前,云南省检察院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455份,向全省所有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短信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表”包含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有无刑讯逼供、有无违法扣押冻结、有无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10余项调查内容。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积极发言,提出了好的意见建议。“希望检察机关多提出《检察建议》,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发案单位建章堵漏的作用。”云南省工商局监察室主任孙家学谏言,他认为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非常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云南省高级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包靖秋建议法检两院加强对抗诉案件的回访和追踪,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据介绍,云南检察机关在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中,注重把专项检查活动融入检察工作大局中,坚持结合执法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今年1至6月,依法对1127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对192名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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