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下午14时,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唐方都会打开设在监室内的“检察信箱”,取出信件分门别类并逐一登记,同时注明了办理时限和回复日期。进入7月以来,该所共收到在押人员20余封信件,内容涉及劳动、生活、扣押物品、法律咨询、羁押及投送期限等各个方面。
今年初,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在该市监管场所的所有监室中陆续设置了“检察信箱”。目前,“检察信箱”进监室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设置信箱181个,有效畅通了在押人员与检察官的沟通渠道。
“检察信箱”由派驻监所检察室干警专人负责,定时开启,限期答复。该信箱的设立,使每一名在押人员可以将自己的控告、申诉、举报、投诉等材料直接转到监所检察人员手中,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驻所检察室干警在查阅“检察信箱”收到的信件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如对在押人员举报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疑问及时予以解答,如有必要,则通过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反映的款物扣押不当等问题,督促办案人员依法处理;对反映的牢头狱霸等情况,督促监管机构通过加强管理等方式坚决予以打击;对反映的犯人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与监管机构协商,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0年2月,徐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羁押于市看守所。今年,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年,但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未折抵刑期,徐某刑期被整整多算了一年。
7月初,徐某将有关情况通过“检察信箱”反映。当天下午,驻所检察官就找到了徐某,向他了解情况。核实情况后,检察机关于7月6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及时纠正了这起错判。
收到法院裁定后,徐某很激动。他说,设立了“检察信箱”后,在检察官和在押人员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在押人员只要将信件投到信箱中,检察官就可以倾听到他们的心声,答复他们的请求。
“检察信箱”进监室,不仅畅通了在押人员申诉、控告的救济渠道,同时也将监所检察监督关口前移,能够更加及时、深入地了解监管场所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等情况,更加有效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