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开展社会调查、开办“家庭课堂”、开展心理矫治及家长回访等方式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矫治机制,以能动高效优质的未成年人审判实践,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
今年3月10日,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邹某与曾某都是高中学生,因为恋爱纠葛,邹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曾某腹部,致其重伤。案发后,邹某的亲属与曾某及其亲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兑现完毕。办案中,法官对邹某的家庭、学校、村委会进行了走访和调查,了解到其平时表现良好,由于为情所困,一时冲动走向犯罪道路。邹某所在学校及村委会均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曾某及其亲属也书面表示对邹某予以谅解并建议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通过对其再犯罪危险的风险评估,法院对邹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遵义中院要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坚持做到开展庭前教育,承办法官必须进行庭前调查并通过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以及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开展庭审教育,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个性差异,与其监护人共同教育疏导,促使被告人真心悔过;开展宣判环节教育,宣判时组织法定代理人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及其危害性进行总结和分析,使其从内心深处认罪服法、自我反省;开展对判处缓刑人员的回访教育,邀请市司法局、市医学院心理矫正方面的专家共同参与,适时对被判处缓刑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重树信心。近两年来,遵义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442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免予刑事处罚370人,占未成年人罪犯人数的25.66%。
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采用邀请未成年罪犯的家属到庭座谈和与未成年罪犯的亲属进行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该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
回访帮教的罪犯陈某系未成年人,因其采用语言威胁方法劫取一摩托车驾驶员的财物,被红花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通过邀请陈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座谈,得知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间的基本情况,为因人施教打下了基础。。
罪犯罗某某(现已成年)因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现在监狱服刑。通过回访,得知罗某某在监狱服从管教,遵守监规,勤学技能,自觉接受劳动改造。法官对此表示鼓励,希望其通过良好的表现获得减刑,早日回家孝敬父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受访者亲属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展的回访帮教工作表示满意,他们感谢法官对失足青少年的关心、爱护和帮助。
为强化源头治理,全市法院注重回访帮教,积极推动建立社区、学校、家长“三位一体”联系网络。目前,已建立帮教档案,建立未审庭帮教QQ群,定期编辑帮教资料,通过网络发送给帮教对象,进行生动教育;在回访帮教中,法官们积极主动与社区联系,及时掌握未成年犯平时表现,进行教育管理,控制出现不良行为。回访中注重强化父母的管教义务,让孩子从内心深处回归家庭。遵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还与各个社区及派出所共同建立了社区帮教网络,开展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法制观念树立守法意识尤其重要。近年来,遵义市两级法院积极与当地学校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法制校园”、“和谐校园”,积极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教育系列共建共创活动,着力打造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新平台,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部分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社区为未成年人上法制课,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制作守法学法的读本、举办公开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用典型案例、鲜活事例,让青少年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学会法律知识、自觉遵纪守法。遵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还编辑了《未成年人犯罪警示录》,免费发放给在校学生,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