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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时间:2011-07-05 10:1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100个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尹应哲等100名同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优异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25日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了本次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的范围系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以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党员干警,秉承坚持向基层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领导从严掌握的评审原则,采取各高院自行组织实施各地推报工作、最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的程序。

  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包括党建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扎实,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成绩突出,领导班子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党的组织机构健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扎实开展“两项活动”、近三年来无重大违纪情况等五项标准。

  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包括努力学习党的先进理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认真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社会评价高,带头遵纪守法、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时爱岗敬业、工作成绩显著等五项标准。

  最终,经层层推荐、逐级上报和认真审核,本次活动评选出了上述100个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以及100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的有益经验,推动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实现大发展大进步;要求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党员干警以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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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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