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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达到期应调低车辆通行附加费

时间:2011-06-16 10:1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海口6月14日讯 今天下午,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海南分会场在海口举行。会议要求,全面清理我省收费公路,达到期限的应调低车辆通行附加费,同时做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落实和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坚决治理公路“三乱”现象。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蒋定之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我省1994年在全国率先改革公路规费征收办法,撤销境内所有公路上收费站、卡,“一脚油门踩到底”从源头上遏制了公路“三乱”现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目前,我省在确定车辆通行附加费标准时并没有纳入二级公路和桥梁;已纳入的一级公路和环岛高速公路均是建省以后陆续建设的,不存在超期收费等问题。同时,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在车辆进出岛的主要港口海口秀英港和南港码头设立了交通规费征稽站,负责征收外省柴油车辆进岛行驶期间的车辆通行附加费,以及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减免通行附加费,因此也不存在违规设站、卡等问题。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面,海南已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尽管如此,我省仍要高度重视公路“三乱”的治理工作,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治理;三是抓好全省交通执法队伍的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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