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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中止与终止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种情形属于清算的中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种情形属于清算的中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此种情形,视为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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