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房产税务 >

2011年房产税及第三轮调控是否能应验

时间:2011-04-13 09:5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2010年即将过去,回顾全年,中国的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中国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房地产在2010年也像好莱坞大片一样的跌宕起伏。虽然房地产行业面临“史上最严厉宏观调控”,但今年国内的投资和销售却依旧保持快速增长的走势,无论全国房地产销售金额,还是龙头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业绩,都将创下历史新高。

    展望:2011年是否会出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出租的房屋则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税率为12%,但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现行条例的问题在于,个人手中不论是拥有1套房还是10套房,都可以免征房产税,不能有效抑制投机炒房者。房产税将是监管部门打击过度投机氛围的有效利器。实际上,北京、深圳、上海等地上报的房产税改革方案各不相同,但业内普遍认为,居民第一套基本住房不应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居民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否应征房产税,改善性住房是居民基本住房的补充,应该不纳税或者少量纳税,房产税应从居民的第三套房开始征收,也是业内争论的焦点问题。

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势在必行,就是要给这一匹狂奔的野马套上龙头,留出空间,实现整个经济的布局。国庆前出台“限购令”就是为了封死楼市炒作空间,为加息做准备,以免加息后热钱涌入继续推高房价。“限购令”后,房产税试点可能会很快推出。如果以前是论年数,那么现在就是论月数了,很可能在明年上半年人大召开之前推出。因此,未来几个月房价不会大涨,如果调控政策严格落实的话,老百姓的预期可能会改变,房价只会平稳甚至会下调。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