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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时间:2015-04-27 10:5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4月24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公告,宣布将于4月28日就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以下简称“聂树斌案”)举行听证会。

  记者从山东高院了解到,自最高人民法院指令该院复查聂树斌案以来,山东高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复查工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

  复查启动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宣布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负责人就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指出,复查工作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是否应该重新审判的必经程序,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聂树斌案是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复杂案件。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聂树斌案指令山东高院异地复查,并要求复查过程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充分体现客观公正。

  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后,山东高院于当天立案,随后,成立了一个5人合议庭,负责聂树斌案的复查工作。

  据了解,山东高院对合议庭的组成进行了精心的考虑,首先一改以前单纯由刑庭或者审监庭法官组成合议庭的做法,而成立了一个跨审判庭的“组合”,既有来自刑庭的法官,也有来自审监庭的法官;其次,在合议庭成员的年龄结构上也进行了合理的搭配,既有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老法官”,也有学历高、水平高的“80后”年轻业务骨干。

  2014年12月22日上午,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的近亲属和其代理律师,向他们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在会见中,合议庭法官向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介绍了复查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向她说明了在复查过程中,作为申诉人享有的权利。张焕枝确认了两名申诉代理律师,分别为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

  陈光武律师说,山东高院对此案达到了最高重视程度,合议庭的五名法官均是顶尖法官,相信会依法公正透明地完成对聂案的复查工作。

  阅卷工作

  合议庭成立后,马上着手开始阅卷工作,不仅对原审卷宗进行了全面审查,也对原办案单位的复查卷宗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还调取了王书金案的相关卷宗,为复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避免形成先入为主的观点,合议庭采取的是“背靠背”的阅卷方式,即合议庭成员各自阅卷,独立撰写阅卷笔录,独立形成自己的判断。在没有听取律师意见之前,合议庭成员之间不允许就案情和拟处理意见进行交流,以确保复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原审卷宗中有关证据材料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合议庭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于2015年3月10日至15日赴河北进行了调查核实,除了实地查看案发现场,合议庭成员向聂树斌案原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工作,了解有关情况。

  聂树斌案的复查工作中,律师的阅卷权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在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该案时,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神,聂树斌近亲属委托代为申诉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

  3月16日,山东高院正式通知聂树斌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可以阅卷。3月17日,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两名代理律师按时来到山东高院,法官向他们告知了阅卷范围,聂母及代理律师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律师提出要对案卷进行复印并拍照,山东高院均予以准许,保证代理律师有充足时间阅、阅充分。

  陈光武律师事后在微博中说:“山东高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依法办案的承诺,聂树斌、王书金案原审卷宗,加上十年来河北高院、河北警方的复查卷宗,共17本,全部可以复印、拍摄,山东高院提供方便。为山东高院点赞!”

  4月20日,代理律师又来到山东高院进行第二次阅卷,此次阅卷的材料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一份复查卷宗。

  即将听证

  在阅卷工作完成之后,为了在聂树斌案的复查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让当事人、社会公众在人民法院复查聂案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经过反复酝酿和考虑,山东高院决定就该案召开听证会。

  合议庭审判长、山东高院刑二庭副庭长朱云三表示,在复查不能开庭的情况下,召开听证会是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以及原办案单位意见的一种适当的方式,也是保障复查工作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司法公信的较佳选择。因为通过听证会,可以充分听取申诉方和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有利于增强复查工作透明度,有关专家学者甚至普通公众参与听证,有助于人民法院更全面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

  据了解,听证会将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依法公开、客观公正,二是保障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的合法权利,三是维护国家法制权威。

  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以及原办案单位代表将参加听证会,申诉人将充分说明其申诉理由,原办案单位代表将说明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依据,并就申诉代理律师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说明。

  据了解,听证会将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妇女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共15人参加。为了保证代表性和中立性,听证人员要求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客观、中立、品行端正;二是具有一定工作阅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三是未对聂案发表过评论性意见。听证人员要书面承诺无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处理的情形,并保守本案秘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也将指派2名检察员参加听证会,全程进行法律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教授认为,山东高院决定就聂树斌案进行听证,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创新,除了可以体现程序公正,积极回应社会对该案的高度关切,也有利于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澄清一些疑点,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复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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