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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2008年第三十五期、第三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时间:2011-03-31 15:31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文  号: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8年第22号

  发布日期:2008-3-26

  执行日期:2008-3-26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8年3月27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8年第三十五期、第三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三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81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3月28日,起息日为2008年3月28日,付息日为每年3月28日,到期日为2011年3月28日,到期日和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三十五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801035),账号:23508035,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三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630亿元,缴款日为2008年3月28日,起息日为2008年3月28日,到期日为2008年6月27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三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801036),账号:23508036,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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