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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将起诉期限延长至六个月

时间:2014-08-26 10:2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新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延长至六个月。

    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一次审议时,有些常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法院和社会公众提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只有三个月,当事人很容易因超过起诉期限而失去请求人民法院救济的权利,应当适当延长起诉期限。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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